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校内遴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3-09-13 21:17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校内遴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营养餐服务项目

二、遴选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拟通过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提供营养餐配餐服务。

2、服务范围及对象:

服务范围为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

服务对象为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全校学生

3、项目资金来源家长支付

三、合格的遴选人

(一)遴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遴选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的合法授权);

(二)遴选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遴选人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审核;

(四)遴选人必须配有不少于1名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营养师;

(五)遴选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项目声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不允许遴选人对本遴选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本教职工及其家属不得参加遴选

本项目至少有符合报名资格的3家公司方可启动遴选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391517:00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hzsfjw@163.com 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邮件附件应包含的电子资料包括:

1)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电子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遴选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的合法授权);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4)合格遴选人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邮件中应在正文处备注好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全称、报名联系人、联系方式。

2.务必完整提供以上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取项目相关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以邮件形式发送)。

六、遴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遴选文件时间:2023年9168:30至9:30。

(二)递交地点: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总务处

(三)注意事项:

1.遴选人应在遴选文件中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遴选中选资格被取消,全部责任由遴选人自负。

2.遴选人应在遴选截止时间前将遴选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由工作人员签收,逾期提供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

3.遴选文件一式3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进行复印

4.遴选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七、遴选

(一)遴选时间:2023年91810:00

(二)遴选地点: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二楼会议室

八、遴选供应商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小金口街道陈塘一路10号

联系人:李昊     电话:13680872975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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